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jzd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姓名+确认参加浙江调查总队××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0日18时前传真至0571-89198661或发送扫描件至zjzdrj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6日18时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zjzdrjc@163.com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此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须下载空白表格按要求重新填写,不允许网上下载报名表代替)。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已离职的还需提供有效的离职有关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此表在报名网站下载)。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此表在报名网站下载)。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复审材料扫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列,存储为单一PDF文件,文件名以“考生姓名”命名。报送的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浙江调查总队××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材料报送不按要求扫描、存储、命名,影响个人复审结果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带至面试现场。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4日(周二、周三)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须于上午7:50前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浙勤西溪宾馆(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29号)。方位图及乘车路线详见附件4。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定于2021年3月25日进行,请入围考生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于当天上午7:00前到浙江国调大厦(杭州市天目山路323号)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对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杭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请按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的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报告工作。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到正规医院做好健康检查,积极治疗,并准备好有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面试前,考生所在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采取封闭管控的,考生应提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 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六)面试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统计局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23号浙江国调大厦923室,邮政编码:310023。
联系人:胡东、鲍巍巍,联系电话:0571-89198659、89198660,13858111520,0571-8919866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面试地点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浙江调查总队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400110111001 |
130.1 |
赵晗 |
135112011001025 |
3月23日 |
|
朱士煊 |
135132010702014 |
|
|||
祁佳洪 |
135133060100324 |
|
|||
贝宇高 |
135133310201305 |
|
|||
王菲 |
135133310204115 |
|
|||
浙江调查总队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400110111002 |
132.8 |
蔡婷婷 |
135131011402023 |
3月24日 |
|
顾启蒙 |
135131011601618 |
|
|||
吴琼 |
135131012402728 |
|
|||
梁嘉欣 |
135132020103110 |
|
|||
闻海珍 |
135133020101104 |
|
|||
刘晓璐 |
135133310200107 |
|
|||
韩格雯 |
135133310200406 |
|
|||
杨淑媛 |
135133310202403 |
|
|||
来孟菲 |
135133310203719 |
|
|||
吴心思 |
135133320300107 |
|
|||
浙江调查总队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400110111003 |
128.1 |
才子昕 |
135111195701221 |
3月23日 |
|
於航 |
135133310202711 |
|
|||
周滢滢 |
135133310202722 |
|
|||
陈琼 |
135133330201110 |
|
|||
郑圣彪 |
135133330202221 |
|
|||
宁波调查队业务处室四级主任科员400110111004 |
120.7 |
胡一琅 |
135132020105415 |
3月23日 |
|
窦富鹏 |
135132100102717 |
|
|||
黄兴水 |
135133020102104 |
|
|||
黄成南 |
135133070201824 |
|
|||
宁波调查队综合处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05 |
131.8 |
杨使羽 |
135133020101615 |
3月23日 |
|
戎成 |
135133020102912 |
|
|||
杭菁菁 |
135133020103406 |
|
|||
黄怡梦 |
135133020103616 |
|
|||
温州调查队办公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06 |
124.8 |
胡斌辉 |
135212011900312 |
3月23日 |
|
徐天翔 |
135233320405425 |
|
|||
项楚涵 |
135233330101917 |
|
|||
绍兴调查队业务处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07 |
128.0 |
陈逸飞 |
135231013200307 |
3月23日 |
|
陈佳丽 |
135233060108327 |
|
|||
胡镕 |
135233320505513 |
|
|||
衢州调查队业务处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08 |
129.7 |
孙骏 |
135233070101611 |
3月23日 |
|
缪佩杰 |
135233070103706 |
|
|||
徐云鹏 |
135233070300728 |
|
|||
舟山调查队业务处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400110111009 |
133.4 |
刘瑛 |
135233020204925 |
3月23日 |
|
李宇 |
135233020303105 |
|
|||
李超云 |
135233020604221 |
|
|||
舟山调查队业务处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400110111010 |
110.8 |
侯乾玲 |
135233020308230 |
3月23日 |
|
徐芳芳 |
135233020601719 |
|
|||
王俐珺 |
135233020602817 |
|
|||
台州调查队业务处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11 |
136.5 |
王胜杰 |
135233020105126 |
3月23日 |
|
郑冶文 |
135233030600525 |
|
|||
王丽莎 |
135233030602027 |
|
|||
丽水调查队业务处室一级科员400110111012 |
133.6 |
吴文婕 |
135233020604213 |
3月24日 |
|
江子毅 |
135233030302318 |
|
|||
尹阔妙 |
135233030400202 |
|
|||
季容 |
135233030603616 |
|
|||
许伟杰 |
135233030603728 |
|
|||
梅婕 |
135233070402321 |
|
|||
瑞安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3 |
127.5 |
谢佳芩 |
135211197202105 |
3月24日 |
|
金建环 |
135233030503430 |
|
|||
彭歆旎 |
135243015203223 |
|
|||
安吉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4 |
135.8 |
姚思婷 |
135233040200322 |
3月24日 |
|
章君 |
135233060203713 |
|
|||
屠鑫宇 |
135233320311815 |
|
|||
柯桥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5 |
132.9 |
顾垚琼 |
135233060107530 |
3月24日 |
|
胡俊杰 |
135233060200320 |
|
|||
黄梦菲 |
135233320500902 |
|
|||
诸暨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6 |
127.1 |
方洁 |
135233020602328 |
3月24日 |
|
钱雨婷 |
135233320204812 |
|
|||
刘晓霞 |
135233320308918 |
|
|||
东阳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7 |
99.8 |
鲍鹏 |
129234012200514 |
3月24日 |
调剂 |
汪璐 |
130233320201415 |
调剂 |
|||
缙云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11018 |
107.9 |
李欣恬 |
135233310100813 |
3月24日 |
|
刘长涛 |
135233310106817 |
|
|||
邱丽萍 |
135233320201511 |
|
附件2
XXX确认参加浙江调查总队
XX职位面试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本人×××,身份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如果扫描邮件报送,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面试地点方位图及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杭州市内乘坐17路、49路、83路、89路、102路、193b线、193路、265路、282路、346路、353路、356路、367路、8213路、b4线、b支7c线、b支7路等路公交车,至天目山路古墩路口站或天目山路紫荆花路口下。
附件5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须提前完成本人健康码的申领,并在面试前合理安排外出行程,确保行程码“绿码”,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
2.在面试前3天(即3月20日)须完成个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报告表》,发送至zjzdrjc@163.com。面试当天须携带打印好的《健康状况报告表》,本人签名后上交健康监测人员。
3.面试当天,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接受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方可进入面试考区。
4.考生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史的,必须提供组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材料。
5.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自觉完成相关医学检测检查,如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将不得参加面试。
6.有以下情形的,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1)面试前,考生所在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采取封闭管控的,考生提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的。
(2)面试当天,考生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的。
7.按杭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须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如因考生个人不了解不掌控相关防控政策,来杭后集中隔离观察无法参加面试,其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浙江调查队系统国考招录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考生姓名 |
|
准考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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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及代码 |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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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申请健康码 |
□是 □否 |
健康码绿码是否已≥14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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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是否为绿码 |
□是 □否 |
是否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史 |
□有 □否 |
||||||||||||
当前行程码是否为绿码 |
□是 □否 |
如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史,是否有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材料 |
□有 □否 |
||||||||||||
近2周身体健康状况 |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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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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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
□是 □否 |
||||||||||||||
是否为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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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周是否有流行病学史(到过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 |
□是 □否 |
||||||||||||||
是否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按要求需提供的其他医学检测 |
□已完成 □未完成 |
如果已完成或待完成,是否在面试当天能够提供相关材料 |
□是 □否 |
||||||||||||
以上信息请考生在面试前3天如实填写,电子件或扫描件发送至zjzdrjc@163.com |
|||||||||||||||
近3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个人填写) |
有无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
□有 □无 |
|||||||||||||
有过上述症状,具体症状为: |
|
||||||||||||||
面试进场检查情况 (考点填写) |
3月 日
____:____ |
健康码 |
绿码 |
非绿码 |
检查员 |
|
|||||||||
行程码 |
绿码 |
非绿码 |
|||||||||||||
体温记录: ℃ |
检测员 |
|
|||||||||||||
以上信息在面试当天填写,入场前考生签名上交考场健康监测人员。 |
|||||||||||||||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