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

来源:总队部门     时间:2023-01-1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涨幅较上年同期(1.5%)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上涨3.0%,服务价格上涨1.0%

 

一、月度同比涨幅呈“中间高两头低”态势,环比涨跌互现

 

受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高温干旱、俄乌冲突风险外溢和美欧等主要经济体通胀高企等多重因素影响,2022年,浙江CPI上行压力较大,但国内大宗商品及主要食品保供稳价措施成效显著,总体物价运行仍保持在合理区间。

 

从月度同比看,1-3月全省CPI涨幅在“1区间”波动。4月份开始,翘尾正向影响因素明显加大,叠加食品及能源价格上涨,CPI同比涨幅进入“2区间”。7-9月受猪肉、鲜菜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及能源价格高位震荡影响,CPI同比依次上涨3.0%2.8%2.9%10-12月翘尾影响减弱,加之全球经济衰退预期加大影响能源价格走弱,CPI涨幅有所回落,同比依次上涨2.0%1.4%1.8%

 

从环比情况看,在国际油价大幅攀升后震荡下行,猪肉价格在三季度筑底回升后小幅回落,以及其他鲜活食品价格季节性波动的共同作用下,2022年,CPI环比涨跌互现,幅度在下降0.5%和上涨0.8%之间波动。

 

二、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全部上涨

 

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按涨幅排序为: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5.1%,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3.1%,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6%,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8%,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8%,居住类价格上涨0.7%,衣着类价格上涨0.4%,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0.3%

 

三、食品烟酒价格涨幅扩大

 

2022年,全省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6%,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1.9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0.69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7%,烟酒、在外餐饮、茶及饮料价格分别上涨2.7%2.1%1.8%

 

(一)猪肉价格由降转升。2022年,猪肉价格下降4.8%,降幅较上年同期缩小22.4个百分点。从月度同比数据看,7月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9.9%,结束了20211月份以来连续18个月的下降, 8-12月份维持同比涨势,10月份达到年内月度同比涨幅最高点43.7%1112月份涨幅回落,分别上涨29.7%22.0%

 

(二)蔬果价格涨势延续。疫情导致物流不畅、油价上涨运输成本增加以及气候因素等影响,2022年蔬果价格涨势延续。鲜果价格上涨12.1%,涨幅较上年同期提高7.8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0.2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8%,涨幅较上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0.06个百分点。

 

(三)水产品、蛋类价格继续上涨。2022年水产品价格上涨2.5%,涨幅较上年同期下降7.8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0.09个百分点。其中,海带、紫菜等受灾减产,市场供应不足,其他水产品及制品价格上涨17.5%;海水鱼、虾蟹类价格分别上涨0.6%0.4%;淡水鱼价格下降2.8%。鸡蛋市场供应稳中偏紧,加上饲料成本高企等因素影响,鸡蛋价格上涨5.1%

 

(四)部分粮油品种价格走高。受国际粮价高位运行影响,国内食用植物油、面粉、粮食制品、豆类、大米价格分别上涨8.4%5.4%3.8%3.5%0.4%

 

四、工业品价格持续上行

 

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工业生产者出厂、购进价格上涨拉动影响,2022年,工业品价格上涨3.4%,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0.8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1.06个百分点。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影响,柴油、汽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23.2%21.3%22.2%,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3.83.77.4个百分点。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家用器具、住房装潢材料、交通工具价格分别上涨3.2%3.0%0.7%。国际金价上行,金饰品价格上涨3.3%

 

五、服务价格温和上涨

 

2022年,全省服务价格上涨1.0%,涨幅较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影响CPI总水平上升约0.41个百分点。受部分市、县调整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教育服务价格上涨3.9%。受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装潢维修费、衣着洗涤保养价格分别上涨10.3%4.2%,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价格均上涨2.7%。受疫情影响,旅游价格上涨4.1%,涨幅较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电影及演出票价格由上年上涨5.5%转为下降2.6%

 

1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12

1-12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0.1

1.8

2.2

    其中:城市

0.1

1.7

2.2

          农村

0.1

2.4

3.8

    其中:消费品

0.1

3.0

3.0

          服务

0.2

0.2

1.0

一、食品烟酒

1.1

4.4

2.6

      粮食

0.0

1.3

1.4

     食用油

-0.1

8.4

7.2

     鲜菜

8.8

-4.2

2.8

     畜肉类

-3.2

13.7

-4.0

     水产品

2.0

7.3

2.5

     蛋类

-0.2

7.1

4.8

     奶类

1.3

1.3

0.5

     鲜果

5.9

8.5

12.1

     卷烟

0.2

2.0

2.6

     酒类

0.4

4.2

2.8

二、衣着

-0.5

1.0

0.4

三、居住

0.0

-0.3

0.7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5

2.0

1.8

五、交通通信

-1.4

2.4

5.1

六、教育文化娱乐

0.3

1.3

3.1

七、医疗保健

0.1

0.0

0.3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4

2.9

1.8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