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10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1.6%;食品价格下降0.9%,非食品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价格上涨1.7%。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上涨1.3%,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0.2%。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6.5%;蛋类价格上涨8.5%;水产品价格上涨7.0%;鲜果价格上涨5.4%;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9%;奶类价格上涨2.6%;禽肉类价格下降2.3%;畜肉类价格下降27.3%(猪肉价格下降38.8%)。
10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升二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6.9%、4.6%、1.9%、1.5%、0.7%;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价格分别下降0.8%、0.4%。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0%。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3.4%;鲜果价格上涨5.6%;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4%;奶类价格上涨0.1%;禽肉类价格下降0.3%;蛋类价格下降0.8%;畜肉类价格下降1.3%(猪肉价格下降1.8%);水产品价格下降3.4%。
10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全部上涨。其中,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教育文化娱乐、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2%、0.7 %、0.5%、0.4%、0.3%、0.1%、0.1%。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食品价格上涨1.3%。其中,7月份以来,北方蔬菜主产区连续降雨,部分地区遭遇洪涝灾害,鲜菜生长、采收、运输受到较为严重影响,8月份台风及雨水天气影响本地蔬菜减产减收,鲜菜供应短期内偏紧,本月鲜菜价格上涨13.4%;应季水果下市,供应阶段性减少,鲜果价格上涨5.6%;水产品供应充足,价格下降3.4%;10月上旬猪肉价格延续下降态势,中下旬因终端需求好转,加之收储政策支撑、养殖户抗价惜售等因素,猪肉价格触底反弹,本月猪肉价格下降1.8%,降幅较上月缩小2.5个百分点。
二是工业品价格上涨1.0%。其中,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国内成品油调价,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4.7%、5.3%和10.1%;能耗双控、限电限产、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等因素共同引发水泥价格大幅上涨,本月上涨7.0%;受国际金价波动影响,金饰品价格下降2.3%。三是服务价格上涨0.2%。其中,国庆假期旅游出行需求增加,在外住宿、飞机票、旅游价格分别上涨4.5%、2.3%和1.8%。
10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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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10月 |
1-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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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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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7 |
2.1 |
1.3 |
其中:城市 |
0.7 |
2.2 |
1.4 |
农村 |
0.7 |
1.6 |
1.3 |
其中:消费品 |
1.0 |
2.3 |
1.5 |
服务 |
0.2 |
1.7 |
1.2 |
一、食品烟酒 |
1.0 |
0.3 |
0.5 |
粮食 |
0.0 |
0.3 |
0.5 |
食用油 |
-0.1 |
9.1 |
9.8 |
鲜菜 |
13.4 |
16.5 |
2.6 |
畜肉类 |
-1.3 |
-27.3 |
-17.7 |
水产品 |
-3.4 |
7.0 |
11.1 |
蛋类 |
-0.8 |
8.5 |
6.1 |
奶类 |
0.1 |
2.6 |
3.5 |
鲜果 |
5.6 |
5.4 |
4.5 |
卷烟 |
0.4 |
1.9 |
0.6 |
酒类 |
1.3 |
2.4 |
2.7 |
二、衣着 |
0.3 |
-0.4 |
1.3 |
三、居住 |
0.5 |
1.5 |
0.7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7 |
1.9 |
1.6 |
五、交通通信 |
1.2 |
6.9 |
3.6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4 |
4.6 |
3.3 |
七、医疗保健 |
0.1 |
0.7 |
0.8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1 |
-0.8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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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