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4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其中,城市上涨2.8%,农村上涨2.4%;食品价格上涨3.1%,非食品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3.6%,服务价格上涨1.5%。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上涨3.1%,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价格上涨0.1%。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鲜菜价格上涨30.1%;鲜果价格上涨20.5%;蛋类价格上涨5.9%;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1%;禽肉类价格上涨1.4%;水产品价格上涨1.1%;奶类价格上涨0.6%;畜肉类价格下降19.9%(猪肉价格下降28.7%)。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平”。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6.5%、4.3%、2.4%、1.5%、1.4%、0.5%;衣着价格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2.1%。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0.2%;鲜果价格上涨10.1%;蛋类价格上涨2.4%;禽肉类价格上涨1.7%;水产品价格上涨1.3%;畜肉类价格上涨0.3%(猪肉价格上涨1.0%);奶类价格上涨0.3%;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1%。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升二降二平”。其中,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0.9%、0.6%、0.6%;其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3%、0.2%;衣着、医疗保健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是受疫情散发及油价上调影响,食品价格普遍上涨。季节性因素造成蔬果供应偏紧,同时受疫情散发影响,局部地区批发市场关闭或实行临时管控,调运难度加大,加之油价上调助推运输成本上升,薯类、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16.1%、10.2%和10.1%。随着各流域、海域禁渔休渔,捕捞产品供应量减少,水产品进入新养殖周期,市场总体供应偏紧,饲料价格持续上涨推高养殖成本,海水鱼、淡水鱼价格分别上涨3.6%和3.1%。蛋鸡养殖成本持续高位震荡,产区养殖企业惜售挺价心理明显,疫情影响终端储备意识增强,鸡蛋价格上涨3.3%。部分生猪养殖集团、规模场主动缩量抬价,带动散户惜售情绪,屠宰企业收购难度增加,叠加国家收储政策推动,猪肉价格上涨1.0%。
二是非食品价格上涨0.2%。非食品中,工业品价格上涨0.4%。其中,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8%和3.0%,涨幅分别较上月回落4.4和4.9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上涨0.1%。其中,清明五一假期出行人数增加,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旅游、长途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价格分别上涨7.6%、7.4%、3.6%、0.8%、0.5%和0.4%。
4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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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4月 |
1-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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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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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7 |
2.8 |
1.7 |
其中:城市 |
0.8 |
2.8 |
1.8 |
农村 |
0.7 |
2.4 |
1.2 |
其中:消费品 |
1.2 |
3.6 |
1.8 |
服务 |
0.1 |
1.5 |
1.7 |
一、食品烟酒 |
2.1 |
2.9 |
-0.3 |
粮食 |
0.4 |
1.2 |
1.0 |
食用油 |
0.7 |
4.6 |
4.7 |
鲜菜 |
10.2 |
30.1 |
5.1 |
畜肉类 |
0.3 |
-19.9 |
-24.4 |
水产品 |
1.3 |
1.1 |
3.2 |
蛋类 |
2.4 |
5.9 |
3.4 |
奶类 |
0.3 |
0.6 |
0.7 |
鲜果 |
10.1 |
20.5 |
8.2 |
卷烟 |
0.0 |
3.1 |
3.0 |
酒类 |
1.2 |
3.4 |
2.3 |
二、衣着 |
0.0 |
0.0 |
-0.5 |
三、居住 |
-0.2 |
1.4 |
1.4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6 |
1.5 |
1.5 |
五、交通通信 |
0.9 |
6.5 |
5.7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6 |
4.3 |
4.4 |
七、医疗保健 |
0.0 |
0.5 |
0.5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3 |
2.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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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