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2.4%;食品价格上涨5.6%,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3.0%,服务价格上涨0.2%。
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上涨1.5%,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2%。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4.4%。其中,畜肉类价格上涨13.7%(猪肉价格上涨22.0%);鲜果价格上涨8.5%;禽肉类价格上涨8.4%;水产品价格上涨7.3%;蛋类价格上涨7.1%;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0%;奶类价格上涨1.3%;鲜菜价格下降4.2%。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升一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价格分别上涨2.9%、2.4%、2.0%、1.3%、1.0%;居住价格下降0.3%;医疗保健价格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1%。其中,鲜菜价格上涨8.8%;鲜果价格上涨5.9%;水产品价格上涨2.0%;奶类价格上涨1.3%;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4%;禽肉类价格上涨0.3%;蛋类价格下降0.2%;畜肉类价格下降3.2%(猪肉价格下降5.4%)。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升二降一平”。其中,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5%、0.4%、0.3%、0.1%;交通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下降1.4%、0.5%;居住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是低温天气及疫情影响食品价格上涨1.5%。秋季蔬菜上市进入尾声,北方产地降温降雨等因素影响冬季蔬菜产量缩减,加之大棚菜种植成本偏高,物流运输成本上升,鲜菜价格上涨8.8%。梨、柑橘类等具有“润肺止咳”功效的水果短期内需求旺盛,价格强势上涨,带动鲜果价格上涨5.9%。元旦、春节临近,市场消费需求加大,同时船只归港,船员归家,供货量相对减少,海水鱼、虾蟹类价格分别上涨6.9%和3.6%。生猪出栏持续增加,市场供应趋强,屠宰企业再度启动压价收购,叠加疫情影响短期内餐饮消费低迷,猪肉价格下降5.4%。粮油价格较为平稳,面粉、大米、其他粮食价格分别上涨0.3%、0.2%和0.2%,食用油价格下降0.1%。
二是非食品价格下降0.2%。非食品中,工业品价格下降0.8%。全球经济衰退局势下,市场需求进一步减弱,国际原油价格继续承压,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下降6.1%和6.6%;金饰品价格小幅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0.2%。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居民出行需求增加,叠加春节前返乡需求影响,飞机票、旅游、长途汽车价格分别上涨8.0%、1.0%和0.4%;节前人工成本上升,家庭服务、装潢维修费、美容美发洗浴价格分别上涨2.3%、2.0%和0.4%;文娱消费趋旺,电影及演出票、网络文娱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2.0%和5.3%。
1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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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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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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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1 |
1.8 |
其中:城市 |
0.1 |
1.7 |
农村 |
0.1 |
2.4 |
其中:消费品 |
0.1 |
3.0 |
服务 |
0.2 |
0.2 |
一、食品烟酒 |
1.1 |
4.4 |
粮食 |
0.0 |
1.3 |
食用油 |
-0.1 |
8.4 |
鲜菜 |
8.8 |
-4.2 |
畜肉类 |
-3.2 |
13.7 |
水产品 |
2.0 |
7.3 |
蛋类 |
-0.2 |
7.1 |
奶类 |
1.3 |
1.3 |
鲜果 |
5.9 |
8.5 |
卷烟 |
0.2 |
2.0 |
酒类 |
0.4 |
4.2 |
二、衣着 |
-0.5 |
1.0 |
三、居住 |
0.0 |
-0.3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5 |
2.0 |
五、交通通信 |
-1.4 |
2.4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3 |
1.3 |
七、医疗保健 |
0.1 |
0.0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4 |
2.9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陈 娴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