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

来源:总队部门     时间:2024-05-13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44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上涨0.8%;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9%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下降0.9%,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5%

 

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1.0%。其中,水产品价格上涨0.9%;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9%;鲜菜价格下降0.1%;奶类价格下降1.7%;禽肉类价格下降2.0%;畜肉类价格下降2.6%(猪肉价格下降1.1%);蛋类价格下降5.3%;鲜果价格下降8.8%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升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4.4%3.1%2.4%0.9%0.3%0.1%;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0.6%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7%。其中,禽肉类价格下降0.4%;在外餐饮价格下降0.4%;奶类价格下降0.9%;畜肉类价格下降0.9%(猪肉价格下降1.1%);鲜菜价格下降1.0%;蛋类价格下降1.1%;水产品价格下降1.8%;鲜果价格下降2.0%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升一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2.4%1.1%0.8%0.3%0.2%;医疗保健类价格下降0.1%;居住类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食品类价格环比下降0.9%,降幅比上月收窄2.0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17个百分点。本月食品价格下降主要受天气转暖的影响,其中,气温升高不利于大肥销售,清明假期后大猪集中出栏而终端需求转弱,屠企压价收猪情绪提升,生猪市场走弱,猪肉价格下降1.1%;天气转热,市场供应总体充足,鲜果、水产品、蛋类、鲜菜、禽肉类价格分别下降2.0%1.8%1.1%1.0%0.4%。粮食价格下降0.1%,食用油价格下降0.3%

 

(二)非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4%,上月为下降0.6%,影响CPI上涨约0.32个百分点。非食品中,服务价格上涨0.5%。月初清明小长假叠加月末五一假期临近,居民出行需求旺盛,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旅游、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上涨38.8%13.0%4.9%4.5%,合计影响CPI环比上升约0.20个百分点。工业品价格上涨0.4%。受国际金价和油价上行影响,国内金饰品和汽油价格分别上涨8.9%3.0%,合计影响CPI环比上升约0.16个百分点。

 

 

4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4

1-4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0.2

0.4

0.0

    其中:城市

0.1

0.3

0.1

          农村

0.2

0.4

-0.1

    其中:消费品

-0.1

0.0

-0.7

          服务

0.5

0.9

1.1

一、食品烟酒

-0.7

-1.0

-1.6

      粮食

-0.1

1.7

1.8

      食用油

-0.3

-5.6

-5.5

      鲜菜

-1.0

-0.1

-6.1

      畜肉类

-0.9

-2.6

-6.2

      水产品

-1.8

0.9

1.6

      蛋类

-1.1

-5.3

-4.5

      奶类

-0.9

-1.7

-0.5

      鲜果

-2.0

-8.8

-8.3

      卷烟

0.3

0.9

0.3

      酒类

-0.4

-3.4

-2.6

二、衣着

0.3

2.4

2.4

三、居住

0.0

0.1

0.1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2

0.9

0.5

五、交通通信

1.1

-0.6

-1.6

六、教育文化娱乐

0.8

3.1

3.5

七、医疗保健

-0.1

0.3

0.5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2.4

4.4

3.5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