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来源:总队部门     时间:2025-01-09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41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上涨0.4%,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2%

 

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城市持平,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1%

 

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鲜菜价格上涨6.7%;水产品价格上涨2.8%;畜肉类价格上涨1.5%(猪肉价格上涨9.2%);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6%;蛋类价格上涨0.2%;鲜果价格下降5.2%;禽肉类价格下降0.9%;奶类价格下降0.5%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三升三降一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分别上涨6.2%2.5%0.7%;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2.5%0.6%0.2%;医疗保健类价格同比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2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0.4%。其中,畜肉类价格下降1.1%(猪肉价格下降1.5%);奶类价格下跌0.6%;禽肉类价格下降0.1%;鲜菜价格下降5.1%;水产品价格上涨1.2%;鲜果价格上涨0.5%;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1%;蛋类价格持平。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升一降一平”。其中,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0.4%0.2%0.2%0.2%0.1%;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2%;交通通信类价格持平。

 

价格环比指数变化主要特点:

 

(一)食品类价格环比下降0.6%,降幅比上月收窄2.4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0.11个百分点。本月南方蔬菜上市份额稳步放大,市场供应量增加,鲜菜价格下降5.1%;虽然近期养殖端出栏积极性较高,生猪供应充足,但受双节效应影响,需求有所回暖,猪肉价格小幅下降1.5%;受备年货因素影响,海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虾蟹类价格上涨3.3%,海水鱼价格上涨2.9%;砂糖橘、草莓等冬季“顶流”水果上市,鲜果价格上涨0.5%;粮食价格上涨0.1%,食用植物油价格下降0.5%

 

(二)非食品类价格由上月下降转为上涨0.1%。服务价格由下跌转为上涨0.1%。春节临近,部分生活性服务需求增加,家政服务价格环比上涨1.7%;本月居民出行需求逐步回暖,飞机票由下跌转为上涨0.5%,网约车价格上涨0.3%;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0.3%。工业品价格上涨0.1%。受电商平台促销活动阶段性结束影响,小家电价格上涨0.9%,大型家用器具价格上涨0.4%;冬款上新,衣着类价格上涨0.4%;本月多款新能源汽车发布,新能源小汽车价格上涨0.2%;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汽油价格下降0.3%;金饰品价格有所回落,下降0.1%

 

 

12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12

1-12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0.0

0.1

0.3

    其中:城市

0.0

0.0

0.2

          农村

-0.1

0.2

0.3

    其中:消费品

-0.1

0.0

0.0

          服务

0.1

0.2

0.6

一、食品烟酒

-0.4

0.4

0.3

      粮食

0.1

-0.6

1.3

      食用油

-0.5

-3.9

-4.7

      鲜菜

-5.1

6.7

5.4

      畜肉类

-1.1

1.5

-0.5

      水产品

1.2

2.8

2.8

      蛋类

0.0

0.2

-2.7

      奶类

-0.6

-0.5

-1.1

      鲜果

0.5

-5.2

-4.6

      卷烟

0.1

0.6

0.7

      酒类

-0.5

-2.0

-1.8

二、衣着

0.4

2.5

2.2

三、居住

0.1

-0.2

0.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2

-0.6

0.2

五、交通通信

0.0

-2.5

-2.3

六、教育文化娱乐

0.2

0.7

2.2

七、医疗保健

0.2

0.0

0.2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1

6.2

4.7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