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营商环境便利度调查
一、项目名称
杭州市营商环境便利度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杭州市营商环境便利度调查问卷》
(表号:HD2105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1〕52号
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杭州市是今年国务院确定的营商环境创新首批试点城市,为深入了解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为杭州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主要反映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两方面的内容,封闭式问题的方式,搜集调查对象意向的评价意见。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是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临平区、钱塘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调查对象为各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随机选取的办事企业。
(四)调查方法
由杭州调查队组织调查员到各区、县(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随机选取办事企业进行问卷调查, 以调查对象现场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调查问卷不留置)。
(五)组织方式
杭州调查队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及组织实施,负责调查表的收集整理、审核、数据录入和汇总等工作,对调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与监督。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杭州调查队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提供给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