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
金华市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
一、项目名称
金华市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金华市“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号:JHD2103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1〕53号
有效期至:2022年1月30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2021年5月,金华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创建“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在医疗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了解全市医保参保居民对“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创建中提出的大病无忧、跨域通办、一站结算、脱卡支付、宽心康复等十二大重点民生改革的满意度,征集对金华医疗、医保领域需要改进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制定2022年创建重点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被访者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医保参保情况等;对具体改革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包括参保缴费、医保报销、在线医疗、家庭医生、检验结果共享等方面的满意度;对金华“全面安心医保城市”创建改革总体满意度评价;收集受访者的意见建议。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为金华各县(市、区)。调查对象为有金华户籍,且在抽中医院就医的患者,包括门诊就医、出院人员两类。调查样本量为2000人。
(四)调查方法。
调查使用纸质问卷,门诊人员和出院人员均采取调查员面对面调查的方式,调查问卷由被访者本人填写,也可以由调查员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在随机拦访的调查对象中,若被调查者未满18周岁,或年龄超过65周岁,可由其陪同家属协助填写。
(五)组织方式。
调查由金华调查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配合实施,按照委托单位要求设计调查方案,组织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实施调查,审核汇总调查数据,撰写调查结果报告。调查员选聘由各县级统计局(调查队)负责,金华调查队抽调队内干部组成若干业务督导组,做好督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金华调查队对本次调查获得的各种资料,做到严格保密。调查取得汇总数据归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所有,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同意情况下,金华调查队可以在内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本次调查的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