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
一、项目名称
嘉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嘉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问卷》(表号:JXD22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2〕27号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切实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企业调查“快精准实严”的优势,及时掌握对工业经济发展影响大的重点行业头部企业的运行状况,加强全市工业经济形势的分析预判,为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统计调查支持,组织开展嘉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
(二)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为嘉兴全市,调查对象为部分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
(三)调查样本量和抽样方法
调查的样本量共25家企业。调查样本产生的具体方法如下:
确定纺织业、化纤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新能源业5大行业作为重点监测行业,在每个行业内选取营业收入规模大、产业链长、影响权重高的5家头部企业作为调查样本。
(四)调查方法
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组织实施,每月通过问卷星调查平台推送调查问卷,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协助落实,调查对象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线填报问卷。
(五)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企业本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市场预期,以及政策环境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六)数据处理
调查数据采集使用问卷星调查平台,由调查对象直接填报问卷并上报,数据处理和汇总由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负责。
(七)调查组织和数据质量控制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负责嘉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设计调查方案,监督调查过程,审查、处理、汇总、评估主要调查成果,并统一管理调查数据。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将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组织和实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八)数据使用和发布
调查取得的数据和相关资料不对外公布,仅供嘉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内部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