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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方案

时间:2024-09-18

 

项目名称

东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方案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东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方案》(DYD24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25号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扎实推进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查找创建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决定年度内开展两次东阳市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为东阳吴宁、白云、江北三个街道下辖社区中的25个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中居住满6个月的住户。9月、11月分别开展一次调查。 

 

(三)调查样本量和抽样方法

1.调查样本量。每个小区随机抽取35户调查,25个小区每次调查抽取调查户875户,开展2次调查,共抽取调查户1750户开展入户调查。

2.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调查小区:依据被调查社区的《社区分布图》,从中随机抽取一个户数在200户以上的小区。 

2确定调查户:每个调查小区随机调查35户开展调查。在调查小区中抽选调查户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进行,间距为5户。如果抽到的户没有作答能力或人员长期不在家等,可用下一户替代,间距不发生改变。当访问员进入抽中的调查小区,先随机确定一个调查户作为调查首户(一般以第一个成功访问的调查户作为首户),此后,再按统一、有序的线路行走,以5户的固定间隔选取下一调查户,直至完成该小区应调查的样本。当被抽中调查户由于空户、拒访等原因不能接受调查访问时,允许上下临近户(前后各1户)替代,替代按先前再后的原则进行;替代户不作为抽中户加入等距随机抽样的间隔记数,即在抽取下一个调查户时,仍从原抽中户开始计算间隔。 

3确定被访者:每一调查户只选择1名18-65岁且居住在本地6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被访者,完成1份调查问卷;集体宿舍视为一户。当一个被调查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被访者,选择一位出生时间最接近7月1日的家庭成员接受调查访问。

(四)调查方

调查采取辅助调查员直接入户面访的方式,问卷由被访者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五)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的主观评价,包括市民对光盘行动、文明养犬、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物业服务等指标的评价,问卷共设客观题14题(详见调查问卷)。

(六)数据处理

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负责对问卷数据进行录入、审核、汇总,形成调查结果和调查分析。

(七)数据使用和发布

调查分析报告送东阳市办、东阳市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