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温岭市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温岭市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实地测评,无调查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26号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温岭市通过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顺势全力构建“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全域美丽温岭建设新格局,全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容市貌大为改观,管理水平明显加强,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城市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为更好监测我市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有效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开展温岭市文明城市专项测评工作。
(二)调查内容
测评内容包括公益广告展示、强化公共文明引导、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建设优美环境、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完善无障碍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等方面。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测评调查范围为全市16个镇(街道)。测评调查点位类型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住宅小区、城中村、城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大型宾馆饭店、温岭动车站、温岭客运中心、景区、大型商超、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医院、公共场馆、实体书店、公交车站、街道(乡镇)办公场所所在地、全国文明村、行政村等。测评调查点位数量预计为107个。每次测评调查的点位类型和点位数量由市创建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机动调整确定。
(四)调查方法
采用实地测评调查方式,根据实地测评点位数量和创建办委托测评时间,安排约16名调查员开展实地测评调查工作,通过“明访+暗访”的形式,调查员前往指定地点,根据测评调查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评价。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以下简称温岭调查队)负责实地测评调查的组织实施,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设计方案,组织调查人员开展测评调查工作,录入汇总测评调查数据。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数据由调查员录入,由温岭调查队汇总并撰写相关材料,提供给委托单位使用,温岭调查队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