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嵊州小吃富民专题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嵊州小吃富民专题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2024年嵊州小吃富民专题调查问卷(表号:SZD24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嵊州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27号
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部署要求,嵊州市立足自身特色优势,聚力地方小吃“创富增收”经验探索,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和标志性成果,组织开展2024年嵊州小吃富民专题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由基本情况、企业(门店)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企业(门店)用工基本情况、对小吃扶持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满意度评价、从事小吃行业的困难和问题与对小吃行业促富民的意见和建议五部分组成。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嵊州从事小吃行业的相关企业与统标嵊州小吃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抽样名单在调查前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供。
(四)调查样本数量和抽样方法
调查样本量为:60家小吃企业,200家嵊州小吃个体工商户,累计调查260份问卷。
抽样方法: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对象的抽选采用现有的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供资料等距抽样的方法进行。严格按照抽样原则抽选调查对象,对抽中的不经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用下一户代替,直至有效经营户。对抽中的有效经营户,若拒绝调查,用下一间距户替代。
(五)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嵊州调查队(以下简称嵊州调查队)负责选用调查员,经培训后,对被访企业、个体工商户以面访或者下发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调查。调查问卷可以由被访企业相关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亲自填写,也可以由调查员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
(六)数据使用
嵊州调查队对本次调查获得的各种资料,做到严格保密。调查取得汇总数据归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所有,嵊州调查队可以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本次调查的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