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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全生命周期”督考专组问卷调查方案

时间:2024-10-09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全生命周期”督考专组问卷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杭甬“双城记”调查问卷(企业版)》、《杭甬“双城记”调查问卷(个人版)》、《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调研问卷》、《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调查问卷》(表号:NBD2403-1表、NBD2403-2表、NBD2403-3表、NBD2403-4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29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深化落实宁波市“全生命周期”督考长效机制,根据宁波市督考办督考专组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拟通过问卷测评方式,对推进杭甬“双城记”、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等3个事项推进落实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支撑保障各专组全面了解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准确把握重点,切实提高调研工作质效,推动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调查内容

1.深入推进杭甬“双城记”。要针对探索标准城市间互认、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杭甬通办、双城赛事共享、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深化居住证互通互认、推进社会保险协同认证、推进消费维权协作、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共推杭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事项,通过问卷测评了解个人和企业办理中的感受、便利度、满意度,收集相关情况、发现问题不足。

2.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主要针对宁波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通过问卷测评了解本市各类企业对政务服务的具体需求,调查办理服务过程中的实际体验。

3.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主要针对宁波市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现状,通过问卷测评了解失能失智老年人在接受长期照护服务过程中的实际体验、困难需求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范围、对象、样本量和抽样方法

1.深入推进杭甬“双城记”。调查以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杭甬“双城记”相关业务窗口为主基点,在调查时期内,对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个人和企业随机开展问卷调查。计划调查样本100份。

2.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调查以市改革办提供的在市区各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过相应业务的企业名单为基础,点对点推送办理过该项业务的企业开展问卷调查。计划调查样本不少于150份。

3.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调查选取5家有代表性的养老机构,综合考虑城乡分布、入住率等因素,根据机构规模分配调查样本量。调查对象为机构中失智失能的老人家属。调查方式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计划调查样本100份

(四)调查方法

1.深入推进杭甬“双城记”。采用面对面调查访问形式进行。

2.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采用点对点问卷推送的形式进行。

3.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采用面对面调查访问形式进行。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以下简称宁波队)负责此次调查的组织实施,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督查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宁波市督考办)有权对宁波队的测评过程进行合理监督,同时有义务协助和配合宁波队做好测评工作。调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组织实施,具体包括:调查问卷的设计印制、收集整理、回访复核、数据汇总、撰写调查报告。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数据处理后形成调查报告,提供给委托方。宁波队对本次调查获得的各种资料,做到严格保密。本次调查数据及汇总资料由宁波市督考办和宁波队共享。宁波队可以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本次调查的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