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全域高品质美丽建设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桐庐县全域高品质美丽建设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方案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桐庐县全域高品质美丽建设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号:TLD24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桐庐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32号
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围绕“打造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目标,着力推动桐庐美丽本底精致精美、美丽示范出彩出圈、美丽经济做强做优,持续擦亮“潇洒桐庐郡 中国最美县”品牌,重点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观最现实的问题,特开展桐庐县全域高品质美丽建设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内容共分两部分:一是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二是知晓率及满意度,主要聚焦“乡村和美深化、城市品质提升、文化文明暖城、生态环境优化、美丽经济提质”五大领域,了解调查对象对于全域高品质美丽建设知晓率及满意度。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1.调查范围:桐庐县内14个乡镇(街道)中的84个村(社)。
2.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内的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
(四)调查方法
由调查员在调查村(社)中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几个路口,采取随机拦截面访的形式,抽取符合调查要求的调查对象开展调查。调查使用电子问卷,由调查员扫描二维码,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或调查员现场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填写,审核无误后上报。
(五)组织方式
桐庐调查队负责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包括调查方案制定报批、调查员选聘培训、现场调查督导、数据审核录入及汇总分析等工作。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调查数据及报告提供给委托单位,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不对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