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丽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方案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2024年丽水市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问卷》(表号:LSD24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34号
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切实利用国家调查队“轻骑兵”的优势发挥企业调查监测预警的功能,及时掌握对工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头部企业的运行状况,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形势的分析预判,为丽水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统计调查支持。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订货、价格、库存、人员、市场预期,以及政策环境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丽水市部分工业重点行业头部企业。调查的样本量共30家。调查样本产生的具体方法如下:
确定半导体、中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竹制品等6大行业作为重点监测行业,在每个行业内选取营业收入规模大、产业链长、影响权重高的5家头部企业作为调查样本。
(四)调查方法
调查数据采集使用浙江调查总队专项调查数据采集平台,确保数据安全。
(五)组织方式
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组织实施,各县(区)统计局、调查队协助落实。
调查开始前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对县(市、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县(市、区)业务人员对样本企业开展业务指导;每月问卷提交后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审核数据并下发审核清单,县(市、区)业务人员根据审核清单对数据进行复核。
(六)数据使用与发布
调查取得的数据和相关资料仅供丽水市委、市政府和内部参考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