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明宁波满意度实地评估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文明宁波满意度实地评估调查方案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无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38号
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切实提升宁波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检验各区(县、市)及功能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开展2024年文明宁波满意度实地评估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评估调查内容涵盖公益宣传、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等方面。主要包括市民公约、文明行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友善程度、无障碍设施设置、食品安全、市场服务质量等。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评估调查范围为全市10个区(县、市),2个功能区。评估调查点位类型为社区(小区),背街小巷,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文化馆等),农贸(集贸)市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体书店,政务大厅,医院,公园,公共广场,主要交通路口等,评估调查点位数量预计为192个。评估调查的点位类型和点位数量由宁波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宁波市文明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机动调整确定。
(四)调查方式
采用实地评估调查方式,由调查员前往指定地点,根据评估调查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评价。
(五)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以下简称宁波队)负责此次调查的组织实施。由宁波队选聘调查员组成评估工作组,分组对各区(县、市)和功能区进行实地评估调查。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宁波队统一进行数据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宁波队对本次调查获得的资料,做到严格保密。本次调查数据及汇总资料由宁波市文明办和宁波队共享。宁波队可以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本次调查的任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