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吉县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平台)效能建设评议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安吉县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平台)效能建设评议调查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2024年安吉县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平台)效能建设评议调查问卷》(表号:AJD24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安吉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41号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通过电话调查、入户访问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乡镇(街道、平台)、县级机关部门评价意见,激励各单位更好的履职担当、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全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为各乡镇(街道、平台)、县级机关部门年度考评提供参考。
(二)调查内容
调查涉及的内容主要为对乡镇(街道、平台)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幸福感评价意见,对县级机关部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评价意见。
(三)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为安吉县所有乡镇(街道、平台),共19个,调查对象为12345接访和行政服务窗口服务对象。
(四)调查方法
安吉调查队独立负责实施调查,调查由经过培训有丰富调查经验的调查员到12345接访室,根据抽中名单进行电话调查,不得留置问卷及时收回,调查问卷不能由他人代打,代填。
(五)组织方式
调查由安吉县委办和国家统计局安吉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安吉调查队负责设计调查问卷和方案、组织人员培训、督查各地的调查质量,确保问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数据使用和发布
本次调查数据由安吉调查队负责搜集和统计,调查结果提供给安吉县委办,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