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温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满意度调查方案
二、调查表法定标识
调查表名:WZD2404-1表、WZD2404-2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浙调制〔2024〕42号
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三、调查方案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了评价温州市行政中心和各县(市、区)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满意度情况,及时发现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改进提升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水平提供依据和支持,特开展2024年温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和范围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2个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服务对象,即温州市行政中心和各县(市、区)行政中心的机关干部、职工。
(三)调查样本量和抽样方法
调查样本量选取按照当前各行政中心干部、职工总人数的20%比例确定,全市共抽取1909个样本,具体分配见下表:
表 2024年温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满意度调查样本分配情况 |
||
地区 |
现有干部职工人数 |
样本量 |
温州市本级 |
2844 |
568 |
鹿城区 |
436 |
87 |
龙湾区 |
583 |
117 |
瓯海区 |
928 |
186 |
洞头区 |
160 |
32 |
乐清市 |
1156 |
231 |
龙港市 |
127 |
25 |
瑞安市 |
690 |
138 |
永嘉县 |
689 |
138 |
文成县 |
310 |
62 |
平阳县 |
592 |
118 |
泰顺县 |
281 |
56 |
苍南县 |
748 |
150 |
合计 |
9544 |
1909 |
以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的机关干部、职工电话号码为样本框,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选取调查样本。
(四)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采用电话调查,由访问员直接拨打并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填报。
(五)调查内容
机关干部、职工对行政中心卫生保洁、绿化美化、会议服务、工程维修、安全保卫、停车管理、食堂餐饮等方面的满意度评价。
(六)组织方式
温州调查队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设计方案,组织调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实施调查,审核汇总调查数据,撰写调查结果报告。
(七)数据使用和发布
数据由温州调查队进行录入、审核和汇总。调查结果提供给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温州调查队在分析研究中使用部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