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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
时间:2025-04-22 来源:总队部门 浏览次数: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上年同期为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2%

 

一、月度同比降幅收窄,环比呈季节性波动

 

从月度同比看,1月份受春节因素带动,CPI同比上涨0.7%2月份受春节错月和翘尾因素影响,CPI同比下降0.9%,翘尾影响约-1.7个百分点;3月份消费需求回落,CPI同比下降0.4%,降幅收窄0.5个百分点,翘尾影响约-0.7个百分点。

 

从月度环比看,1月受节日效应影响,食品及服务类消费需求持续增加,CPI环比上涨1.0%2月受上月较高基数影响,CPI环比下降0.2%3月因节日效应全面消退,食品价格季节性下降影响,CPI环比下降0.4%

 

二、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三升五降”

 

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按涨幅排序为: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7.8%,衣着价格上涨1.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6%,居住类价格下降0.1%,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2%

 

三、翘尾因素影响食品价格下降,拖累CPI同比下滑

 

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翘尾贡献-1.7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4%,茶及饮料价格下降0.8%,烟酒价格下降0.3%,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7%。食品中,一季度,鲜菜、鲜果价格呈季节性变化,分别下降2.2%0.5%,翘尾贡献分别为-1.5-4.5个百分点。受上年对比基数较低影响,畜肉类价格上涨0.2%,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3%,翘尾贡献7.7个百分点;去年以来,进口牛肉数量激增叠加国内肉牛产能增加,牛肉价格下跌15.3%,翘尾贡献-14.7个百分点。受上年较高基数影响,水产品价格下跌1.8%,翘尾贡献-8.2个百分点,其中,虾蟹类受翘尾因素影响约-18.9个百分点,价格下跌6.3%;受春节因素带动,水产品消费需求攀升,叠加出海渔船少,市场供应不足,海水鱼和淡水鱼价格分别上涨2.4%1.7%。市场供应宽松,粮油价格下降,粮食价格下降1.3%,其中大米价格下降1.9%,面粉价格下降2.6%;食用油价格下降4.1%,其中食用植物油下降4.4%

 

四、需求不足,工业制成品价格跌多涨少

 

一季度,工业品价格下降0.2%,翘尾影响-0.6个百分点。随着汽车行业迭代更新,市场竞争激烈,燃油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4.6%4.3%。因国际油价波动,柴油、汽油价格分别下降2.8%2.6%。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需求仍然不足,大型家用器具、住房装潢材料、小家电、家具及室内装饰品价格分别下降2.5%1.0%0.9%0.3%。因上年棉花、化纤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家用纺织品和衣着价格分别上涨2.7%1.9%。受全球央行持续增持黄金、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金饰品价格上涨34.1%

 

五、节日效应,服务价格有所回暖

 

一季度,服务价格上涨0.2%。随着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和需求不断上升,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2%,其中母婴护理服务和家政服务价格分别上涨5.9%3.3%。春节假期用工成本增加,装潢维修费、美容美发洗浴、教育服务和邮递服务价格分别上涨4.6%3.9%1.4%0.9%。受《哪吒之魔童闹海》观看热潮拉动,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1.8%。旅游市场活跃,但经济效益不佳,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旅行社收费和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下降8.1%4.4%3.2%2.4%。受新能源车冲击,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下降3.5%

 

 

 

 

 

 

 

3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3

1-3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

累计涨跌幅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0.4

-0.4

-0.2

    其中:城市

-0.4

-0.4

-0.3

          农村

-0.4

-0.2

0.0

    其中:消费品

-0.6

-0.8

-0.5

          服务

-0.2

0.3

0.2

一、食品烟酒

-1.1

-1.2

-0.8

      粮食

-0.4

-1.7

-1.3

      食用油

0.7

-3.7

-4.1

      鲜菜

-6.7

-5.8

-2.2

      畜肉类

-2.8

0.0

0.2

      水产品

-0.5

-2.8

-1.8

      蛋类

-1.5

0.2

0.3

      奶类

0.5

-2.8

-2.4

      鲜果

-3.3

-0.1

-0.5

      卷烟

0.0

0.4

0.4

      酒类

1.5

-1.8

-2.2

二、衣着

0.5

1.6

1.9

三、居住

0.0

-0.1

-0.1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1.0

0.4

-0.3

五、交通通信

-0.9

-2.7

-2.2

六、教育文化娱乐

-1.0

0.7

0.6

七、医疗保健

0.0

-0.2

-0.2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7

7.9

7.8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