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2%,上年同期为下降0.1%。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5%,服务价格上涨0.2%。
一、月度同比降幅收窄,环比呈季节性波动
从月度同比看,1月份受春节因素带动,CPI同比上涨0.7%;2月份受春节错月和翘尾因素影响,CPI同比下降0.9%,翘尾影响约-1.7个百分点;3月份消费需求回落,CPI同比下降0.4%,降幅收窄0.5个百分点,翘尾影响约-0.7个百分点。
从月度环比看,1月受节日效应影响,食品及服务类消费需求持续增加,CPI环比上涨1.0%;2月受上月较高基数影响,CPI环比下降0.2%;3月因节日效应全面消退,食品价格季节性下降影响,CPI环比下降0.4%。
二、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三升五降”
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按涨幅排序为: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7.8%,衣着价格上涨1.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6%,居住类价格下降0.1%,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2%。
三、翘尾因素影响食品价格下降,拖累CPI同比下滑
一季度,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8%,翘尾贡献-1.7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4%,茶及饮料价格下降0.8%,烟酒价格下降0.3%,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7%。食品中,一季度,鲜菜、鲜果价格呈季节性变化,分别下降2.2%和0.5%,翘尾贡献分别为-1.5和-4.5个百分点。受上年对比基数较低影响,畜肉类价格上涨0.2%,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3%,翘尾贡献7.7个百分点;去年以来,进口牛肉数量激增叠加国内肉牛产能增加,牛肉价格下跌15.3%,翘尾贡献-14.7个百分点。受上年较高基数影响,水产品价格下跌1.8%,翘尾贡献-8.2个百分点,其中,虾蟹类受翘尾因素影响约-18.9个百分点,价格下跌6.3%;受春节因素带动,水产品消费需求攀升,叠加出海渔船少,市场供应不足,海水鱼和淡水鱼价格分别上涨2.4%和1.7%。市场供应宽松,粮油价格下降,粮食价格下降1.3%,其中大米价格下降1.9%,面粉价格下降2.6%;食用油价格下降4.1%,其中食用植物油下降4.4%。
四、需求不足,工业制成品价格跌多涨少
一季度,工业品价格下降0.2%,翘尾影响-0.6个百分点。随着汽车行业迭代更新,市场竞争激烈,燃油小汽车、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4.6%和4.3%。因国际油价波动,柴油、汽油价格分别下降2.8%和2.6%。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需求仍然不足,大型家用器具、住房装潢材料、小家电、家具及室内装饰品价格分别下降2.5%、1.0%、0.9%、0.3%。因上年棉花、化纤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家用纺织品和衣着价格分别上涨2.7%和1.9%。受全球央行持续增持黄金、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金饰品价格上涨34.1%。
五、节日效应,服务价格有所回暖
一季度,服务价格上涨0.2%。随着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和需求不断上升,家庭服务价格上涨3.2%,其中母婴护理服务和家政服务价格分别上涨5.9%和3.3%。春节假期用工成本增加,装潢维修费、美容美发洗浴、教育服务和邮递服务价格分别上涨4.6%、3.9%、1.4%和0.9%。受《哪吒之魔童闹海》观看热潮拉动,电影及演出票价格上涨1.8%。旅游市场活跃,但经济效益不佳,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旅行社收费和在外住宿价格分别下降8.1%、4.4%、3.2%和2.4%。受新能源车冲击,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下降3.5%。
3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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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3月 |
1-3月 |
|
|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
累计涨跌幅 (%) |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4 |
-0.4 |
-0.2 |
|
其中:城市 |
-0.4 |
-0.4 |
-0.3 |
|
农村 |
-0.4 |
-0.2 |
0.0 |
|
其中:消费品 |
-0.6 |
-0.8 |
-0.5 |
|
服务 |
-0.2 |
0.3 |
0.2 |
|
一、食品烟酒 |
-1.1 |
-1.2 |
-0.8 |
|
粮食 |
-0.4 |
-1.7 |
-1.3 |
|
食用油 |
0.7 |
-3.7 |
-4.1 |
|
鲜菜 |
-6.7 |
-5.8 |
-2.2 |
|
畜肉类 |
-2.8 |
0.0 |
0.2 |
|
水产品 |
-0.5 |
-2.8 |
-1.8 |
|
蛋类 |
-1.5 |
0.2 |
0.3 |
|
奶类 |
0.5 |
-2.8 |
-2.4 |
|
鲜果 |
-3.3 |
-0.1 |
-0.5 |
|
卷烟 |
0.0 |
0.4 |
0.4 |
|
酒类 |
1.5 |
-1.8 |
-2.2 |
|
二、衣着 |
0.5 |
1.6 |
1.9 |
|
三、居住 |
0.0 |
-0.1 |
-0.1 |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1.0 |
0.4 |
-0.3 |
|
五、交通通信 |
-0.9 |
-2.7 |
-2.2 |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1.0 |
0.7 |
0.6 |
|
七、医疗保健 |
0.0 |
-0.2 |
-0.2 |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7 |
7.9 |
7.8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0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5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傅 亮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