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浙江居民消费支出增长5.2%,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消费支出水平位居全国第三。
一、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5.2%
一季度全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最快,较上年同期增长14.3%;交通通信支出增速居第二,增长9.3%;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衣着支出较快增长,分别增长7.2%、6.8%、5.7%;医疗保健支出平稳增长,增长4.8%;教育文化娱乐、居住支出小幅增长,分别增长1.6%、0.2%。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4.4%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增一减”态势。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最快,较上年同期增长13.6%;交通通信支出增速居第二,增长8.8%;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支出较快增长,分别增长6.7%、6.5%、5.5%;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小幅增长,分别增长1.6%、0.2%;居住支出下降0.4%。
三、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6.5%
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
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最快,较上年同期增长14.9%;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支出快速增长,分别增长12.4%、10.0%;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衣着支出较快增长,分别增长8.7%、6.8%、5.4%、5.2%;居住支出小幅增长,增长0.9%。
四、居民消费水平居全国第三
2026年一季度,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7955元)高5252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个百分点,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7位。
分城乡看,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9635元)高4907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6位。浙江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全国平均水平(5569元)高4732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1位。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