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与上月持平。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0%;食品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价格上涨0.7%。
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5%转为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下降0.2%;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下降0.3%。
图1 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环比下降0.3%。食品中,猪肉价格下降1.4%,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1%,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下降0.2%。粮食价格持平。蛋类价格上涨2.2%,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奶类价格上涨0.5%。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环比一涨五跌一持平。其中,衣着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7%、0.6%、0.3%、0.2%和0.2%;医疗保健价格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5月份,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同比上涨0.1%。食品中,水产品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牛肉价格上涨1.0%,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蛋类和奶类价格分别上涨0.2%和0.1%。猪肉价格下降12.2%,影响CPI下降约0.19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下降1.1%。在外餐饮价格上涨1.6%,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和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11.2%、4.7%、2.3%、2.1%、1.5%和1.0%;居住价格下降0.4%。

5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指 标 | 5月 | ||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 累计涨跌幅 (%) |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3 | 1.5 | 1.1 |
其中:城市 | -0.3 | 1.6 | 1.2 |
农村 | -0.3 | 1.0 | 0.5 |
其中:消费品 | -0.3 | 2.3 | 1.6 |
服务 | -0.3 | 0.7 | 0.6 |
一、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 | -0.3 | 0.1 | 0.6 |
粮食 | 0.0 | 0.9 | 0.9 |
食用油 | -0.2 | -1.1 | -0.8 |
鲜菜 | -1.1 | 3.0 | 4.1 |
畜肉类 | -0.8 | -6.7 | -5.7 |
水产品 | -1.0 | 2.7 | 3.6 |
蛋类 | 2.2 | 0.2 | -3.5 |
奶类 | 0.5 | 0.1 | 1.3 |
鲜果 | -1.0 | 0.9 | 2.6 |
卷烟 | -0.1 | -1.0 | -0.9 |
酒类 | 0.2 | -2.7 | -1.9 |
二、衣着 | 0.3 | 2.1 | 2.4 |
三、居住 | -0.2 | -0.4 | -0.2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2 | 1.5 | 1.5 |
五、交通通信 | -0.6 | 4.7 | 0.8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3 | 1.0 | 0.8 |
七、医疗保健 | 0.0 | 2.3 | 1.3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7 | 11.2 | 15.2 |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浙江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浙江23个市、县(市、区),4000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现行对比基期为2025年,前四轮基期分别为2005年、2010年、2015年和2020年。
通讯员: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傅 亮
联系人: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江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