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得益于改革深入不断释放发展活力,经济下行压力虽然较
大,但南浔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总体平稳。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南浔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39元,比去年同期净增505元,同比增长6.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81元,同比增长8.7%。
一、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特点
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超过一半,财产净收入总量占比最小。从收入增速来看,四大类收入全面增长,经营性收入增长最快,财产性收入增速最慢。
一季度南浔区农村常住居民收入结构情况表
(一)四项收入全面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1、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渠道逐渐扩大,其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业活动所得。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49元,增长6.2%,占可比支配收入的67.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5.3%,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增收的主力军。
2、经营性净收入持续发力。得益于江南水乡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国家政府的政策扶持,农村地区发挥小规模经营的灵活性及农民一向的吃苦耐劳精神,农村经营性净收入持续增长,四大项收入中增速最快。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为2070元,增长7.4%,占可比支配收入的24.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28.3%。
3、财产净收入总量最小,增速最慢。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带动了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但农村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依旧狭窄,财产净收入增长放缓。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的财产净收入为435元,增长4.9%,占可比支配收入的5.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4.1%。
4、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随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逐年提高,以及农村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稳步提高。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的转移净收入为184元,增长6.7%,占可比支配收入的2.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贡献率达2.3%。
(二)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8339元,增长6.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05元,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常住居民2.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1.55:1缩小为1.51: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农民常住居民收入持续增收存在的问题
一季度,南浔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4%,比去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继续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健康稳步的增长,需要克服以下几方面难题。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当下宏观经济不景气,部分行业受冲击较大,企业利润下降,制约工资薪酬增长,直接影响工资性收入。第二,随着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增加,待遇好的企业需要的是知识性、技能性的人才,但当前南浔区转移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多数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的需求,能适应新就业岗位的劳动力较少,工资待遇提升难度加大。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逐步加大。目前,未转移的劳动力大多数为妇女、老人及没有转移意愿的,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增大。
(二)经营制约因素依然较多,增收能力亟待加强。南浔区农村经营以渔业为主,目前湖州市对温室甲鱼这一影响生态环境的产业进行铁腕整治,南浔区作为龟鳖养殖较集中的区域,拆除面积不低于70万平方米,占全市的70%,对全区农业发展冲击很大,直接影响农村经营性收入。
三、关于促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增长的几点建议
1、加快经济发展,夯实农村居民增收的实力。在经济运行放缓的新常态下,南浔区经济增长压力不断加大,要切实把保增长与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内外需协调增长,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创造更多社会财富,提升居民增收空间。
2、建立与经济增长联动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加工资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根据行业特点,完善职工工资指导线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加职工工资,提高企业人员工资福利水平。
3、加大惠农政策执行力度,促进收入多元化。一是引导农村居民树立新的就业观念,逐步纠正择业中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不愿意通过艰苦工作获得发展,总想就业一步到位等不良择业观;二是完善创业和投资环境,增加居民收入途径,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鼓励农村居民自主创业,以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拓宽居民收入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