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度长兴县农村居民收支简析
时间:2018-08-20 12:55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打造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县域典范这一目标,以“双提十攻坚”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攻坚行动,致力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全力推进强村富民及“双扶”工作,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六大示范带建设,为全年增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上半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平稳,其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去年同期有所提高。 

      一、我县农村居民收支情况的主要特征 

  (一)收入平稳增长,增速小幅上涨。 

  据县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度,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5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与去年同期增速相比,提高0.3个百分点,与全市持平,在三县两区中排名第三。我县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图一 五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对比表  

 

指 标 名 称

人均支出(元)

增幅(%

占比

贡献率

生活消费支出

9925

7.3

-

-

  ()食品烟酒

3020

6.6

30.4

27.6

  ()衣着

695

8.2

7.0

7.8

  ()居住

2544

7.1

25.6

24.8

  ()生活用品及服务

855

7.5

8.6

8.9

  ()交通通信

1339

7.2

13.5

13.3

  ()教育文化娱乐

923

9.0

9.3

11.3

  ()医疗保健

411

8.8

4.1

4.9

  ()其他用品和服务

138

7.2

1.4

1.4

  从目前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速情况来看,我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基本保持同步,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说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合理且可观。 

  表一  2018年上半年度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人均(元) 

增幅(% 

增速比去年同期±百分点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百分点) 

可支配收入 

17354 

9.0 

0.3 

—— 

一、工资性收入 

10139 

9.5 

1.5 

5.5 

二、经营净收入 

4927 

9.0 

1.4 

2.6 

三、财产净收入 

247 

17.8 

5.4 

0.2 

四、转移净收入 

2041 

5.3 

-9.6 

0.6 

    

  从收入结构来看,四大类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三升一降,转移净收入增速回落明显。 

    

 
 

图二 2018年上半年度农村居民四大类收入构成

  1.工资性收入仍是增收主动力。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是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首要动力。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收入刚性增长;二是我县低收入农户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就业人员持续增加。1-6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77人;三是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幅度较大。最低月工资标准由上年的1530元提高到1660元,提高了8.5% 

  2.经营净收入是重要因素。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分别高于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2.02.4个百分点。旅游业大力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旅游业及住宿餐饮业经营收入增加。1-6月,全县实现旅游总收入129.4亿元,同比增长25.2%。在新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经营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为全县居民增收提供了持续动力。 

  3.财产净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半年度,我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7.8%,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较去年上升5.4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随着投资方式的逐渐多样化,农村居民对于财产的处理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主要体现在红利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对于拉动农村居民收入有积极作用。 

  4.转移净收入增速相对滞后。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9.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增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赡养收入同比减少;二是报销医疗费同比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移净收入的增长。 

  (二)消费平稳增长,结构占比合理。 

  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今年上半年度,我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9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地方财力的增加,为改善我县城市环境、兴办公共事业、提高全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支出分配格局逐渐趋向合理。 

    

表二  2018年上半年度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及增长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人均支出(元)

增幅(%

占比

贡献率

生活消费支出

9925

7.3

-

-

  ()食品烟酒

3020

6.6

30.4

27.6

  ()衣着

695

8.2

7.0

7.8

  ()居住

2544

7.1

25.6

24.8

  ()生活用品及服务

855

7.5

8.6

8.9

  ()交通通信

1339

7.2

13.5

13.3

  ()教育文化娱乐

923

9.0

9.3

11.3

  ()医疗保健

411

8.8

4.1

4.9

  ()其他用品和服务

138

7.2

1.4

1.4

 

 

  1.教育文化类支出增速领先。城乡居民教育投资观念增强,社会办学内容形式丰富多样,吸引居民乐于投入。城乡一体化发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深受居民喜欢,居民在精神文化层次的消费支出增长快速。上半年度,我县农村常住居民教育文化类消费人均支出同比增长9.0%,增速居八大类支出之首。 

  2.“吃、住”是消费主要构成。上半年度,我县农村常住居民食品烟酒类消费人均支出3020元,占总消费支出的30.4%,仍居八大类消费的前列,较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 居住类消费人均支出2544元,占总消费支出的25.6%。两类消费合计超过总消费的一半,占比达到56.0%,因此,“吃”和“住”依然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消费支出。 

  3.其他消费支出稳定增长。城乡居民自身的保健意识逐渐增强,用于医疗保健上的支出逐年增加,在生活改善方面的投入也是不断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图三 2018年上半年度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占消费支出比重

  二、需要关注的方面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大背景,产业的转型升级、“三农”的稳步发展等仍面临一些困难和压力,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还有很多需要关注的问题,农村居民收入类型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潜力 

  (一)因受季节因素影响,下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动力不足。据记账统计和走访调研了解,一方面,从收入构成来看,上半年大量农作物收入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我县茶叶收入是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但下半年作物收入较少,同时,农产品的前期投入支出使得农业自营收入为负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动力相对不足。因此,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比重将会有所减少,工资性收入占比将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农民自身就业情况来看,过了收成期,大部分农民并不会外出打工,除了对作物需要进行先后期管理外,很少有短期工作提供给农民,因此大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全年收入都集中在收成期。 

  (二)能耗和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将对农村居民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下半年我县对部分高能耗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将采取不同程度的限电和停产措施,部分乡镇(街道、园区)此种类型的小微企业与个体户相对集中,环保持续高压,雇主经营性收入将有所减少。同时,部分农村居民从事车间工作,企业停产,大部分时间都休息在家,工资性收入也将收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城乡财产净收入差距较大。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净收入、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由住房折算净租金。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490元,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47元,排开增幅,从绝对值来看,城乡财产净收入差距过大。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的投资方式与自身相比虽然有所增加,但相比城镇居民,还是有所局限。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紧紧围绕我县双扶工作,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重点关注人均收入徘徊在低保边缘的农户,加强重点和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以打破“等靠要”的传统思想为目标,不断提高低收入农户的"造血"功能,带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新增农村就业人数。鼓励农村居民创业创新,因地制宜,壮大现有特色产业,带动其他村民发展新产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培育居民收入新增长点,将我县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制度宣传到位,形成全民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财产净收入作用,稳步提升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占比。转变农村居民固有观念,优化财产净收入的内部结构,转变以往红利及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财产净收入中占比过大的情况,拓宽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逐步构建多元、合理、稳定的财产净收入结构。农村居民的收入发展应以稳定增长为前提,在稳定增长中逐步调整格局,使得各方面有更多调整的积极性,加大四大收入结构的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