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牧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2025年统计年报和2026年定期统计报表)
时间:2026-08-03 16:22 浏览次数:

浙江省畜牧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2025年统计年报和2026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反映浙江省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2025年统计年报和2026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数据归口管理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9〕103 号),制定本报表制度。

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为全范围。调查对象为生猪、牛、羊、家禽等主要畜禽生产经营单位非主要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全省牧业生产情况的相关统计指标。

四、调查方法

猪、牛、羊和家禽等主要畜禽实行抽样调查;非主要畜禽实行全面统计。

本制度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等统一的国家统计分类和编码标准。

五、调查组织方式

县级国家调查队县级统计局(或地方调查队)负责对本辖区收集的畜牧业数据进行审核上报;设区市调查队负责对报的畜牧业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上;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负责对各市县上报的畜牧业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上,统一组织分市县畜牧业数据核定和衔接反馈。

本制度指标数据按年(季、月)度统计上报。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本报表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调查采集数据,并通过联网直报数据处理系统开展数据处理和审核上报。

本报表制度所产生的主统计成果,主要通过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浙江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官网以及数据资料的“汇编本”、“提要本”等多种形式对外提供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