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2026年4月
为确保杭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方案。通过人工目视判读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遥感解译成果进行多层级质量控制,达到测量精度要求。人工目视核查工作形式为集中办公,现场核查工作形式为实地调查。
二、核查原则
1.100%核查原则:对遥感测量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要求100%核查。
2.内外业分离原则:目视判读与现场核实人员分离,避免同一人既判读又核实,防止人为偏差。
3.全过程记录原则:所有核查环节需留存影像、文字等可追溯记录。
4.时效性原则:核查工作需在遥感数据获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精度要求
获得的矢量至少要满足以下精度要求
1.农作物种植用地面积精度要求:
面积精度:95%(含)以上。
漏检率:3%(含)以下。
错检率:3%(含)以下。
2.种植业设施、畜禽养殖设施面积精度要求:
面积精度:95%(含)以上。
漏检率:3%(含)以下。
错检率:3%(含)以下。
3.主要粮食作物的面积精度要求:
面积精度不低于95%,平原县图斑交并比不低于85%,丘陵山区县图斑交并比不低于80%。
4.大宗经济作物的面积精度要求:
面积精度不低于90%,平原县图斑交并比不低于80%,丘陵山区县图斑交并比不低于75%。
四、组织保障
根据浙江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要求,各级农普办遥感测量组及相应机构人员职责如下:
市级农普办遥感测量组:主要承担组织协调职能,牵头组建人工目视核实小组,对遥感影像解译结果进行内业审核,识别存疑地块并提出需现场核实的任务清单。
县级农普办遥感测量组:负责组织现场核实工作,将上级下发的核实任务包按乡镇或村分解,组织普查指导员或遥感普查员开展实地核查。
乡级普查机构及相关人员:参与外业调查,协助确认地块种植属性、作物类型等信息,确保遥感测量结果与实际相符。
1.成立核查工作小组:由市级及以下农普办遥感测量组相关人员组成。分别建立内业小组、外业小组、质量控制小组,其中:内业小组和外业小组人员不能重合(相应人员见附件1)。
2.建立分级负责制:市级农普办遥感测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点开展人工目视核实;县级农普办遥感测量组和乡级普查机构承担现场核实及相关数据落实工作。
3.经费投入保障:应有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应经费。
4.技术保障: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核查平台(软件)。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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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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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人工目视核实 |
数据接收后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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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现场核实 |
数据接收后1-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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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成果整合与评价 |
工作完成后15天内 |
具体实施时间详见表1,如有变动,以上级遥感测量组通知为准。
表1:四农普遥感测量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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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类型 |
工作内容 |
承担部门 |
开始时间 |
预计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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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植用地遥感测量 |
农作物种植用地遥感测量数据核实 |
市级农普办、县级农普办 |
7月10日 |
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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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播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 |
秋冬播遥感测量人工目视核实 |
市级农普办 |
5月30日 |
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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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播遥感测量现场核实 |
县级农普办 |
6月1日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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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遥感测量 |
畜禽养殖设施信息收集 |
县级农普办 |
5月20日 |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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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设施实地调查 |
县级农普办 |
8月1日 |
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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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设施遥感测量数据核实 |
市级农普办、县级农普办 |
7月10日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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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遥感测量数据核实 |
市级农普办、县级农普办 |
9月10日 |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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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播种面积遥感测量 |
早稻遥感测量人工目视核实 |
市级农普办 |
7月1日 |
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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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遥感测量现场核实 |
县级农普办 |
7月8日 |
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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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播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 |
一季晚稻遥感测量人工目视核实 |
市级农普办 |
8月10日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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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晚稻遥感测量现场核实 |
县级农普办 |
8月20日 |
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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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晚稻遥感测量人工目视核实 |
市级农普办 |
9月10日 |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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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晚稻遥感测量现场核实 |
县级农普办 |
9月20日 |
11月25日 |
目标:内业核实准确率达到80%,减少现场核实工作量。
1)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1米)。
2)遥感解译初步成果。
3)历史普查资料。
4)判读样本库(典型地物光谱特征库)。
5)其他辅助影像及矢量,如农业部门提供的种粮补贴相关影像及矢量。
1)判读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按照统一的判读标准进行判读,详见附件2。
收到遥感测量初步成果后,由聘用的第三方遥感测量数据质量核查公司进行人工目视判读工作(即第一阶段核查),对应县级遥感测量组按需提供区域内信息辅助判读,提升准确性;由内业小组开展第二阶段核查;由质量控制小组人员进行第三阶段核查。
第一阶段核查(全面筛查):
1)对解译成果进行100%覆盖核查。
2)标记明显异常区域(如:耕地中出现建筑物、水体误判等)。
3)对于疑难图斑转到第三阶段核查。
第二阶段核查(抽样详判):
1)选择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详判。
2)采用“双人背靠背”判读,结果不一致时转到第三阶段核查。
第三阶段核查(疑难会审):
1)对疑难图斑组织质量控制小组进行复审。
2)利用多时相影像辅助判读(若有)。
3)建立典型疑难案例库。
①明显错分,标注1:特征明显,与县级遥感测量组了解情况一致,判为“错分”。
②明显漏分,标注2:特征明显,与县级遥感测量组了解情况一致,判为“漏分”。
③暂无法判断,标注3:特征模棱两可、掌握信息不全或无法确认,判为“存疑”。
①②信息,由市级遥感测量组汇总后报上级遥感测量组复核。按照上级遥感测量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③信息,经质量控制小组人工目视判读后仍无法明确为①②信息的,由市级遥感测量组汇总后报上级遥感测量组,由第三方遥感测量数据生产公司制作“核实任务包”。下发至相应乡镇或村,县级遥感测量组及时组织现场核查,上报现场核查结果。按照上级遥感测量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经质量控制小组人工目视判读后的疑似图斑,占①②③信息比例不超出20%,以减轻现场核查工作量。
①②③信息,若经过上级遥感测量组复核,认定原遥感测量初步成果无误,则不做变动。
1)人工目视判读核查报告。
2)疑问图斑矢量。
3)核实后图斑分布图及矢量(不含疑问图斑)。
4)其他资料。
对于存疑地块,按表2制作现场核实地块文件,格式为shp,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表2 现场核实地块属性结构表
|
序号 |
字段名称 |
字段 代码 |
字段 类型 |
字段 长度 |
备注 |
|
1 |
地市名称 |
DSMC |
Char |
30 |
|
|
2 |
县名称 |
QXMC |
Char |
30 |
|
|
3 |
县代码 |
QXDM |
Char |
6 |
|
|
4 |
村名称 |
CUNMC |
Char |
100 |
与农作物种植用地测量成果保持一致 |
|
5 |
村代码 |
CUNDM |
Char |
12 |
与农作物种植用地测量成果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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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遥感用村代码 |
YGCUNDM |
Char |
12 |
不填写 |
|
7 |
核实地块代码 |
DKDM |
Char |
3 |
每个村单独编码,从1开始按顺序编码,不得间断,不得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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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心经度 |
LON |
Char |
30 |
如现场核实用纸质图核实方式,无需填写;如现场核实用软件核实方式,需填写中心经度 |
|
9 |
中心纬度 |
LAT |
Char |
30 |
如现场核实用纸质图核实方式,无需填写;如现场核实用软件核实方式,需填写中心纬度 |
|
10 |
现场核实前地物类型 |
QDWLX |
Char |
9 |
|
|
11 |
现场核实地物类型 |
DWLX |
Char |
9 |
|
|
12 |
图斑面积 |
TBMJ |
Double |
8 |
平方米,2位小数 |
|
13 |
备注 |
BZ |
Char |
100 |
|
以目视判读发现的疑问图斑为主,结合粮食主要生产区域、经济作物集中区域、其他认为有必要现场核实的区域确定现场核实区域。
1)地类核实:实际地类与解译地类一致性;混合地类的主要类型及占比。
2)作物识别:作物类型、种植模式;生育期与长势情况。
3)面积验证:利用移动测量设备实测典型图斑;田块边界精度检查。
4)相关信息收集:种植主体信息;产量相关信息(可选)。
由县级遥感测量组及乡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指导员或遥感普查员对存疑地块进行现场核实,核实过程中可对存疑地块进行自由裁切,便于填报精准信息,通过核实软件将核实信息汇总至云端。各级遥感测量组对上传的实地数据逐一确认,审核后上报上级遥感测量组。
1)制定外业核查路线(优化路径,提高效率)。
2)准备外业核查APP、移动终端、测量工具。
3)组织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
1)采用“定位-拍照(访谈)-记录”三步法。
2)每个图斑在图斑中心向4个方向拍摄照片,。
3)填写《现场核实记录表》,可选择农户/经营者签字确认加以佐证。具体操作流程和记录表详见附件3、附件4。
1)24小时内要对提交数据进行处理。
2)质量控制小组对核实点进行抽查。
1)为外业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药品。
3)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天气突变、交通意外等处置方案。
将现场核实资料按表3组织。
表3 现场核实资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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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文件夹 |
二级文件夹 |
三级文件夹 |
四级文件夹 |
内容说明 |
文件命名规范 |
文件命名样例 |
格式 |
提交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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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HS+_2位省代码+_年份+_作物季(例如:XCHS_33_2025_XL) |
6位县代码 |
12位村代码 |
— |
现场核实地块图斑文件 |
XCHSTB+12位村代码+_年份+_作物季 |
XCHSTB330121012124_2025_XL.shp |
.shp |
上报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 |
按照表2组织数据 |
|
— |
村级现场核实图 |
XCHST+12位村代码+_年份+_作物季 |
XCHST330121012124_2025_XL.jpg |
.jpg |
省级留存 |
|
|||
|
Image |
现场核实照片或无人机影像 |
XCZP+12位村代码+_地块编码+_年份+_作物季+_照片序号 |
XCZP330121012124_1_2025_XL_1.jpg |
.jpg |
省级留存 |
包括现场照片和无人机影像。无人机影像拼接后保存。 |
|||
|
— |
核实结果汇总表 |
XCHSJG+12位村代码+_年份+_作物季 |
XCHSJG330121012124_2025_XL.csv |
.csv |
上报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 |
|
八、质量评价与成果整合
由第三方遥感测量数据质量核查公司对核查结果进行精度评价,出具科学严谨的核查结果精度评价报告。
1.将核查结果反馈至遥感测量组。
2.分析误差原因,完善解译规则库。
1)原始解译数据。
2)目视判读修正记录。
3)现场核实证据包。
4)最终修正数据(若有条件取得)。
1.《杭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小组》
2.《遥感影像目视判读技术规范》
3.《现场核实操作手册》
4.《核查记录表模板》
内业小组:孙炳文、陆航倩
外业小组:贺常平、鲍毅、吴敏慧、陈宏军、王峰、沈利萍、鲍承君、巫炜亮、冉捷敏、黄锦燕
质量控制小组:严华英、万明、舒怡宁、张靖、徐燕、何露萍
1. 总则 为规范第四次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数据的人工目视判读工作,确保判读结果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四农普中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各类农业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和非农业用地的判读、分类与核查工作。
3. 判读准备
3.1 影像要求:判读使用经正射校正、融合增强后的真彩色或假彩色合成影像,空间分辨率优于1米,时相符合作物生育期关键阶段。
3.2 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土地利用图、地形图、土壤图、农业区划图、野外调查样本库及前期解译成果。
3.3 软硬件环境:配备专业遥感图像处理软件(如ENVI, eCognition等)和GIS软件,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并进行色彩校准。
4. 判读分类体系
严格遵循《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及相关规定,采用分类系统进行判读。判读员必须熟记各类别的定义、影像特征(色调、形状、纹理、结构、空间关系)和判别要点。
5. 判读流程与方法
5.1 建立直接判读标志:从已知样本区出发,建立各地类在影像上的典型特征标志(色调、形状、纹理、阴影、图案等)。
5.2 综合推理分析:运用空间关系、生态学规律、农事历等知识,对疑难图斑进行逻辑推理(如:居民点周边通常为菜地;丘陵区依等高线分布的条状图斑多为梯田)。
5.3 多时相比对:充分利用不同时相的影像,通过物候变化特征辅助判读(如:冬小麦夏季收割后变为裸地或休耕地)。
5.4 判读标记:人工标记错分、漏分、疑问图斑。
6. 质量控制
6.1 人员要求:判读员需经培训考核,通过测试后方可上岗。
6.2 双人背靠背判读:对抽样区域及所有疑问图斑,必须由两名判读员独立完成,结果不一致时提交质量控制小组。
6.3 过程记录:对每一个需修正的图斑,必须在判读记录表中注明修改原因、原类别和修改后类别。
6.4 抽查与复核:质量控制小组要对已完成判读成果进行抽查,总体判读精度应符合要求。
7. 成果输出
7.1 修正后的矢量图斑文件(Shp格式),属性表完整。
7.2 详细的判读记录与修改日志文件。
7.3 判读工作技术报告,包括判读过程、方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外业准备
1.1 任务领取:通过核查APP或任务单,领取需核实的图斑清单,包括图斑编号、中心点坐标、疑似地类、疑问描述等。
1.2 路线规划:利用GIS软件或导航APP,优化当日核查点的行进路线,提高效率。
1.3 物资检查:
* 硬件:加固型平板电脑或手机(安装专用核查APP)、GPS测量仪(或高精度RTK)、充电宝、卷尺/激光测距仪。
* 软件:确保核查APP在线离线地图、任务数据包已同步。
* 安全:工作证、防晒防雨用具、急救包、充足饮水。
1.4 行前确认:与当地向导或村干部提前沟通,了解实地可进入性。
2. 现场核实步骤
2.1 定位抵达:使用导航抵达目标图斑附近,通过APP(如“高德地图”软件)确认与影像上地物匹配。保存到达位置的APP截图。
2.2 信息采集“三步法”:
步骤一:定位与确认:在APP中确认抵达正确图斑,记录实际到达坐标。
步骤二:多角度拍摄:
* 在图斑中心点(如不能到达,应尽量靠近中心点),拍摄图斑四个方向(东、南、西、北)的照片,能清晰反映地类特征(如作物种类、种植密度、土壤状况等)。
* 有多个作物的,按作物种类数量相应拍摄相应的照片数量。
* 拍摄至少1张包含标志性地物的照片,能反映图斑在周边环境中的位置。
* 照片需自动附带经纬度、时间戳。
* 访谈验证:尽可能找到土地经营者或知情者进行简短访谈,核实种植信息、土地用途等。
步骤三:实地测量与记录:
* 使用核实APP下拉菜单或填写项,记录实际地类(按分类标准)。
APP应有切割地块功能,便于明确图斑实际情况。若APP无此功能,则在纸质图上勾画实际情况。
* 若为耕地,记录主要作物类型、种植模式(单作/间作/套种)、估算覆盖度与长势(好/中/差)。
* 使用测量工具实地测量图斑关键边界的长度或典型地块面积,用于验证。
* 在“备注”栏描述任何与影像判读不一致的细节及原因。
2.3 特殊情况处理:
* 无法进入:在最近可达点拍摄,并备注原因(如军事禁区、深水区、私人严禁进入)。
* 混合图斑:估算各类型占比,并分别拍摄典型区域照片。
* 地类变更:如发现影像获取后地类已发生变更(如新建房屋、砍伐),详细记录现状并拍摄证据。
3. 数据提交与安全
3.1及时提交:当日任务完成后,在有网络环境下及时将核查数据(照片、记录、轨迹)同步上传至中心服务器。
3.2 数据检查:外业组检查数据完整性、逻辑性和照片质量。
3.3 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在恶劣天气、危险地段作业,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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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斑编号 |
影像时相 |
初步解译地类 |
人工初判地类 |
人工复核地类 |
是否疑问图斑 |
疑问描述 |
判读员 |
备注 |
|
(示例) GF-2023-001 |
2023/6/15 |
水田 |
坑塘 |
养殖水面 |
是 |
影像上水体规则,岸边有设施 |
张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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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斑编号 |
预定坐标 |
实际到达坐标 |
影像解译地类 |
实地核实地类 |
主要作物/用途 |
长势/状况 |
核实人 |
日期 |
是否与影像一致 |
备注 |
|
(示例 )GF-2023-001 |
东经112.1234北纬30.1234 |
东经113.1234北纬29.1234 |
水田 |
养殖 水面 |
鱼类养殖 |
良好 |
李四 |
2023/7/5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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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图斑编号 |
原核查人 |
抽查人 |
抽查结果是否一致 |
发现的问题描述 |
问题类型(定位/地类/属性) |
处理意见 |
日期 |
备注 |
|
(示例) GF-2023-001 |
李四 |
质检员A |
是 |
无 |
无 |
通过 |
202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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