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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时间:2013-03-01 10:17 浏览次数:

 

   1.受理的范围、内容:凡在本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违反统计法,且应追究统计法律、法规责任的行为,均应受理。 

   2.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准确的联系电话与邮箱。 

   4.举报电话:0577-88966778,举报邮箱:wzdtjwfjb.zj@dcd.stats.gov.cn,联系人:杨凡真。 

感谢您对政府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