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宁波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韧性增强,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但受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外部环境复杂等因素影响,全市居民收入增长动能有所减弱、结构性矛盾显现、增收潜力尚未充分释放,促进居民高质量增收仍面临不少压力。
一、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宁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980元,同比增长4.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370元,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229元,同比增长4.7%。
(一)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转移净收入贡献突出
前三季度,宁波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931元,同比增长2.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51.5%,拉动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支柱;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1327元,同比增长2.5%;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937元,同比增长4.1%;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1785元,同比增长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41.9%,增速居四大项收入之首。
表1 2025年前三季度宁波市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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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居民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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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
|
可支配收入 |
61980 |
4.0 |
68370 |
3.7 |
44229 |
4.7 |
|
一、工资性收入 |
31931 |
2.7 |
35655 |
2.4 |
21586 |
3.4 |
|
二、经营净收入 |
11327 |
2.5 |
11514 |
2.1 |
10806 |
3.6 |
|
三、财产净收入 |
6937 |
4.1 |
8849 |
3.7 |
1626 |
4.4 |
|
四、转移净收入 |
11785 |
9.3 |
12352 |
9.3 |
10211 |
9.1 |
(二)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收窄,农村增收面优于城镇
前三季度,宁波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高于城镇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由上年同期的1.56:1降至1.55:1。从增收覆盖面看,宁波居民收入同比增长的记账户占74.9%,超七成居民实现增收,增收面高于上年同期9.6个百分点。其中,73.2%城镇居民实现增收,增收面高于上年同期9.1个百分点;78.0%农村居民实现增收,增收面高于上年同期1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增收面好于城镇。
(三)全省增速排位总体稳定,农村位次略有退后
前三季度,宁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9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与上半年持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9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与上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列全省第9位,较上年同期退后2位,较上半年退后1位。
二、高质量增收需关注的问题
(一)收入增速回落,收入增长动能减弱
前三季度,宁波居民收入在政策持续发力与经济基本面回升向好的支撑下保持稳定增长,展现出一定韧性,但增速呈现逐季放缓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0%,增速较上年同期、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回落0.2、0.7和0.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动能有所减弱。
图1 2023年以来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变化图(%)
(二)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工资与经营收入增长承压
宁波居民收入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两大来源。前三季度,作为占比超过50%的收入支柱,工资性收入增速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1.3个百分点,这背后反映了复杂经济形势对就业市场的影响。据人社部门统计,1-9月,城镇登记失业率较上年同期上升0.12个百分点,部分制造业企业用工谨慎,制约了居民就业机会的增加,就业压力有所显现。与此同时,经营净收入也面临增长瓶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受需求不足与成本上升的双重挤压,利润空间收窄;农村地区传统种养殖业仍占较大比重,面临投入大、周期长等制约,而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新业态因同质化竞争、土地碎片化问题难以形成规模效益,限制经营净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三)财产增收潜力不足,城乡融合发展仍需推进
前三季度,宁波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1.2%,在四大收入来源中占比最低,且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从绝对值看,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18.4%;从收入构成看,该项收入仅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5%,整体呈现出基数小、占比低、贡献弱的特征。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赖固定资产租赁、土地流转等传统渠道,增长空间受限,集体经济缺乏新增动力;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外流导致创收主体减少,劳动力结构变化进一步制约了财产净收入的提升空间。总体来看,农村居民亟需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财产增收机制。
三、促进高质量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夯实工资性收入基础
一是实施重点产业就业带动计划,依托宁波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体系建设,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同步规划就业岗位拓展方案,实现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良性互动。二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针对制造业企业技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结构性变化,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三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深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实施农民工等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深化乡村振兴实践,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
一是着力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传统种养殖业向品牌化、精品化转型。二是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避免同质化竞争,培育区域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三是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机制,探索“农业标准地”改革,破解土地碎片化难题。四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聚焦缩小三大差距,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建设
一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千万工程”,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二是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推动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三是继续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形成促进居民增收的工作合力,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着力扩大内需空间,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推动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强消费能力。三是优化消费环境,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假日经济载体,形成供需互促的良性循环,切实将经济增长转化为居民实际购买力的提升。